
1928年,徐志摩的母亲推开房门,看到的却是一幕令她震惊的景象:徐志摩、陆小曼和翁瑞午三人正挤在同一张床上。 床上,陆小曼和翁瑞午的姿势极为凌乱,互相缠绕着,几乎占据了整张床,而徐志摩则只能挤在床边一小块地方,差点掉到地上。 徐母看到这一幕,愤怒至极,忍不住大声斥责:这个家已经完了!她听闻翁瑞午搬进了儿子家里,刚开始还不相信,但亲眼见到这一场面后,她气得指着儿子骂道:你怎么甘心让你的妻子和别人一起睡? 徐志摩羞愧得无言以对。 他当然不甘心,但却没有能力反对。翁瑞午对待女人的手段实在太高明,几乎每一次都能胜过他。 最初,翁瑞午只是偶尔到家里为陆小曼按摩,每次她都穿着薄薄的睡衣,而翁瑞午在按摩时与她的肌肤接触,不禁感到一阵燥热。 慢慢地,翁瑞午不满足于单纯的按摩,他开始建议陆小曼抽大烟,说能缓解头痛。陆小曼信以为真,在翁瑞午的带领下,他们一起躺在榻上抽烟,这也让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。 从此,翁瑞午开始频繁出入徐家,最后甚至住了下来,几乎把徐志摩的地位给取代了,仿佛要把他的家完全占据。徐志摩常常回家都没有地方睡,只能勉强挤在床沿。 然而,翁瑞午似乎忘记了自己已有家室。他每天跑去照顾别人的妻子,这样的行为引来了很多的流言蜚语。那时候男女同校还不普及,像翁瑞午这样行为举止自由的人几乎是违反社会规范的,外界的批评声四起。 可翁瑞午毫不在意,他本就是一个风流的公子哥,陆小曼也不在乎,她只关心自己的快乐,不顾旁人的看法。而徐志摩则很在乎,但却没有足够的底气去反对,毕竟他当时的经济状况并不好。 陆小曼抽烟需要花很多钱,而徐志摩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根本负担不起这笔开销。而翁瑞午这个富家子弟不仅有能力,还心甘情愿为她提供这些帮助。 于是,陆小曼逐渐依赖上了翁瑞午。她想看戏,翁瑞午便一掷千金陪她;她喜欢吃美食,翁瑞午带她去上海最贵的餐厅;她爱画画,翁瑞午则送她价值不菲的名画。 在物质上啥叫股票配资呢,翁瑞午完全超越了徐志摩。 而且,翁瑞午是情场的老手,他不仅百般取悦陆小曼,还会通过讨好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来拉近彼此关系。何灵琰回忆说:我反而比对徐干爹还要亲近翁干爹,第一,他常常来家里,几乎每天都见到他;第二,他更懂得如何逗小孩子开心。 有一次,陆小曼举办圣诞舞会,许多中外朋友参加。何灵琰刚抢到一个气球,还没开心多久,就被一位醉酒的外国老太太用烟头烫破。何灵琰满脸委屈时,翁瑞午看见了,便走过去安慰她:别伤心,看看我怎么报仇。 等到老太太起身跳舞时,翁瑞午迅速拿了一块大蛋糕,将奶油涂在她的高级披肩上,然后朝何灵琰得意地眨了眨眼。何灵琰看到这一幕,顿时破涕为笑,认为翁瑞午是个行侠仗义的英雄。相比之下,徐志摩总是冷静少言,让她感到有些距离。 每次见面,何灵琰都会向陆小曼炫耀翁瑞午又买了什么东西,又带她去了哪里玩…… 陆小曼没有自己的孩子,把何灵琰当成亲生女儿般宠爱。每当看到干女儿如此开心,心中总会感激翁瑞午的关爱。 在讨好陆小曼的亲人方面,翁瑞午无疑胜过了徐志摩。 相比之下,徐志摩的书生气质显得有些寒酸。他无法像翁瑞午那样为陆小曼花钱,也不擅长在社交场合中出风头,更不会迎合她的一些不良嗜好。相反,他常劝她节俭,认真学习画画和读书,别做花瓶。他曾在信中写道:一无事做是危险的,饱食暖衣无所用心,绝不是好事。 然而,他的劝告只会让陆小曼感到反感。浸泡在灯红酒绿中的她,根本无法忍受平静无聊的生活。如果她真想过那种生活,又怎么会与前夫王赓离婚,选择和徐志摩在一起? 渐渐地,陆小曼越发偏爱翁瑞午,她觉得翁瑞午无所不为,随心所欲,生活得无忧无虑。而徐志摩在她心中的地位越来越低。 有一次,徐志摩的父母把冰箱里的火腿吃了,陆小曼知道后气愤地责怪道:这块火腿是留给翁先生的!另一次,徐志摩因嗓子痛喝了桌上的参茶,陆小曼也怒道:这杯参茶是泡给翁先生的! 就这样啥叫股票配资呢,在陆小曼的支持下,翁瑞午逐渐取代了徐志摩的位置,甚至在家庭地位上超过了徐志摩。 总的来说,翁瑞午比徐志摩有钱,也比他更能讨好人,而且比他更加放得开。加上陆小曼曾有过家花不如野花香的经历,即便徐志摩没有英年早逝,翁瑞午也迟早会取而代之。 然而,翁瑞午的上位并不光彩,且违背道德。他置家中妻儿于不顾,跑去勾搭别人家的妻子,虽然表面上看似深情,实则是个不负责任的渣男。 婚约中的人,应当把伴侣放在首位,尊重婚姻,同时也尊重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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